課程名稱 |
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(I) |
開課學期 |
98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蔡英欣 |
課號 |
LAW4011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021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1302 |
備註 |
總人數上限:24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81japaneselaw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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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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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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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之目的在於培養同學閱讀日文法學文獻之能力。課堂中原則上不講解日文文法,故修課者必須具備日文文法基礎。修課者在上課前應先預習好指定範圍,上課時由授課教師或以抽籤方式,或以任意指定方式請同學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並翻譯成中文。 |
課程目標 |
透過逐字逐句朗讀日文的方式,除避免同學在學習日文過程中,因漢字優勢而怠於查字典的通病外,另能提高同學掌握日文文義的準確度。 |
課程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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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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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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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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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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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平常課堂表現 |
80% |
本課程的目的係以培養同學閱讀日文法學文獻能力,故出席率的高低將影響成績高低。且本課程的缺席次數,除有正當理由外,否則不得超過2次,超過2次者即評以不及格。 |
2. |
期中與期末考試 |
20% |
期中與期末各有一次考試,兩次成績平均後,乘以百分之20作為期末成績的一部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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